家具用材的基本原则:任何一件家具均由材料、结构、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要素组成,其中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, 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应用于家具生产中, 家具材料的应用也有一定的选择性,材料在家具上应用的基本原则如下。
(1)工艺性原则
材料的加工工艺性直接影响到家具的生产。在家具制造中,始终要考虑材料的工艺因素。对于木质材料,在加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其受水分的影响而产生的缩胀性、裂变性及多孔性等:塑料材料要考虑到其延展性、热塑变形等;玻璃材料要考虑到其热脆性、硬度等。
(2)质量原则
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决定了产品的外观质量的特殊感受。木材属于天然材料,纹理自然、美观、形象逼真、手感好,且易于加工、着色,是生产家具的上等材料;塑料及其合成材料具有模拟各种天然材料质地的特点,并且有良好的着色性能,但其易于老化,易受热变形,因此生产的家具,其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受到限制。
(3)经济性原则
家具材料的经济性包括材料的价格、材料的加工劳动消耗、材料的利用率及材料来源的丰富性。木材虽具有天然纹理等优点,但随着需求量的增加,木材蓄积量不断减少,资源日趋匮乏,与木材材质相近的、经济美观的材料将被广泛地用于家具的生产中。
(4)表面装饰性原则
一般情况下, 表面装饰性能是指对其进行涂饰、胶贴、雕刻、着色、烫、烙等装饰的可行性。在家具制造中,材料的应用要充分发挥材料的装饰性能,才能有效地提高家具产品的附加值。
(5)环保性原则
绿色家具产品是指以环境和环境资源保护为核心概念而设计产品的、可以拆卸并分解的产品,其零部件通过翻新处理,可以重新使用:绿色家具设计是思考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(设计、制造、运输、销售、使用或消费、废弃处理), 着重考虑产品的环境属性(可拆卸性、可回收性、可保护性、可重复利用性等),并将其作为设计目标,在满足环境目标要求的同时, 保护产品应有的功能、 使用寿命、质量等。
(6) 4R原则
利用可再生能源原则(Regrow), 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,如速生木材、竹材和其他植物纤维资源。
可节省原则(Reduce), 要求用较少的原材料和能源投人来达到既定的经济目的, 即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、废气、废水少,且不污染环境,生产能耗低。
再生利用原则(Reuse), 在制造产品包装容器时要考虑重复使用问题,设计者应该将制品及其包装当作种日常生活器具来设计, 使其能反复使用,不是用完后就扔。
再循环原则(Recycle),就是在家具制作中要考虑家具物品完成其使用后,可重新成为可再利用的资源而不是变成扔掉的垃圾。